【亞視一姐】涉未戴口罩兼襲擊街坊被判監14天 薛影儀上訴得直獲判緩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0/07 12:27

最後更新: 2022/10/07 12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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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影儀(左)今到庭應訊。(梁錦麟攝)

有「亞視一姐」之稱的薛影儀涉於2021年9月,在元朗朗屏邨因未戴口罩遭街坊拍片「狙擊」約3分鐘,其間薛疑起飛腳還擊,被控普通襲擊罪及沒有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罪。薛認罪後被判監14天,罰款5,000元,獲准保釋候上訴。上訴聆訊今(7日)於高等法院進行,薛獲判上訴得直,判監14天,獲緩刑18個月。法官看罷涉案片段後指,裁判官遺憾地未有觀看涉案錄影片段,觀看後或會有不同處理。

上訴人薛影儀(37歲),被控普通襲擊罪,及沒有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罪。控罪指她於2021年9月30日,在元朗朗屏邨悅屏樓襲擊邱淑秋,以及在同日在指明的公眾地方,即身處元朗朗屏邨悅屏樓的電梯大堂時沒有佩戴口罩。

上訴一方陳詞指,原審時未有播放涉案錄影片段,遂於庭上播由事主以手機拍下之片段。片段中事主曾對上訴人稱「我話過㗎,我撞到你就會一直影你」、「日日係屋企等你,唔好返屋企阿」。上訴一方指即使上訴人戴上口罩,事主仍未有停止,對方顯然是得知上訴人是藝人。

律政司一方指,上訴人與事主互不相識,事主跟隨上訴人亦只因上訴人未有佩戴口罩,事主亦非為個人私利而追鬧上訴人。

法官看罷涉案錄影片段後指,即使事主本身站於正義立場,亦沒有必要以粗言穢語指罵上訴人肥胖,若拍攝的目的是為了搜證,亦不必要「追九條街」。

法官續指,上訴人未有戴上口罩,或有欠公德心,但事主亦沒有必要這樣指罵她,「點解郁啲就拎手機影人⋯⋯如果個個都咁做,社會會多好多戾氣」。法官續指,即使上訴人有案底,曾被判感化令,但她已10年未有犯事,故此這並非加刑因素。

法官考慮到控辯雙方陳詞,以及涉案錄影片段後,遂改判上訴人監禁14天,但緩刑18個月。法官指,原審裁判官遺憾地未有觀看涉案錄影片段,觀看後或會有不同處理。法官又指,襲擊事件本來可以有更好的方法處理,「唔需要下下都紮晒馬」。事主可以先指出對方的不妥,若未能解決再報警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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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